
亲情的爱,思念的爱
如果说每一个爱情都是有故事的,那么我父母的爱情绝对是一个故事。这不但是因为爱情本身的精彩,也因为两位当事人都已离世,使这段爱情真的成了永远的故事。母亲来自农村,比父亲小十六岁母亲比父亲小了十六岁,一九
如果说每一个爱情都是有故事的,那么我父母的爱情绝对是一个故事。这不但是因为爱情本身的精彩,也因为两位当事人都已离世,使这段爱情真的成了永远的故事。母亲来自农村,比父亲小十六岁
母亲比父亲小了十六岁,一九七八年,父母结婚时,父亲已经四十岁了,而母亲才二十四岁。母亲是湖南祁东人,生长在一个小小的山村里,那个村子在高高的山上,直到现在也没有通车,人们依然手挑肩扛地过活。母亲头上有四个哥哥,脚底下虽然有一个弟弟,但因为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而异常得宠,全家从上到下无不宝贝着她,所以才拖到二十四岁嫁人,否则在别的人家里二十四岁的女子只怕仔都生了好几个了。
父亲呢,则是正宗的桂林市人,家里有四个弟弟一个妹妹,一九七几年的时候,城市人比农村人不知金贵多少倍,多少农村女子想嫁进城市里,这样就“麻雀变凤凰”了,我母亲也是如此,她不愿意在农村里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所以到二十四岁还待字闺中。认识我父亲那会儿,其实也不是什么好情况,我父亲因为从前犯了些事(也不是什么坏事,那是不是文革时期嘛,我父亲性格耿真,得罪了人,被诬陷坐了监)正在监狱里呆着呢。而我母亲的一个哥哥不知什么事也进去了,就这么地就认识了我父亲,两人有时间的时候就谈谈家常,谈着谈着就谈到了我母亲未嫁,而我父亲恰又未娶,于是就有了我母亲到监狱里看我父亲,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够戏剧化吧。见了面,谈了事,女方男方竟然一见钟了情,好事就成了。父亲不久就被放了出来,母亲就与他成了婚。那时候双方家里都穷得叮当响,结婚的嫁妆就是一个大木箱,里面置着几件衣服,现在那个大木箱还在,我搬家时扔了许多旧家具也舍不得把它给扔了,因为那是父母在生时最初拥有的东西,是他们婚姻的鉴证。
他们的婚姻其实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祝福,至少我父亲这边的家人就有不赞成的,嫌弃我母亲是农村人,是乡巴佬,又觉得她小我父亲一大截,将来靠不住什么的,总之是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但我父亲坚持到底,从认识的那天起就没有说过一句嫌弃我母亲的话,这也是我母亲生前一直念叨着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自己喜欢的永远是最好的。
婚后从来没有安宁
我父母结婚后,就没有过安宁。不是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问题,他们相亲相爱,本来是神仙眷侣,但父亲的家人与父亲由来以久的矛盾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并最终导致了以后十几年的不幸。
我父亲与我爷爷是天生的仇人,而不是天生的父子,两人见面就没有好话,我爷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那么恨我父亲,也许是因为父亲天性耿直,又如牛一样倔强,总不得我爷爷的欢心,从小到大的积怨竟然让两父子不能平静地相处一天,争吵、拳脚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我父母结婚的第一年,爷爷就把父亲打了一顿,幸亏有母亲拦着,爷爷才没有打出人命来,但也因此让父母不得已背井离乡地去柳州,当时他们身上已经没有一分钱,父亲万不得已卖掉了最好的朋友送给他的也是父亲唯一的值钱物—劳力士手表,卖了三十块钱,买了车票,还买了一碗桂林米粉让我母亲喂给我吃,一家人就手中空空如也地去了柳州,开始了艰难的谋生,家庭的恩怨令得父母痛苦不堪。
在柳州呆了三年,父母终于攒了些钱,不想再于异乡漂泊,于是在一九八二年又回到了桂林,由于与家人闹翻,父亲没有房子,决定拿一部分钱自己买房子住,本来房子都已经看好了,也跟房主谈好了价,可是父亲唯一的一个妹妹(跟我母亲一样是家里唯一的女儿,所以也是全家人宠爱的对象,飞扬跋扈得很)却突然变得友善起来,竟然跑来跟我父亲说要同我们一起住,说是有块地可以让父亲起房子住,但起好后分一半给她住,并承诺说父亲只需要出工钱,她来出工人。母亲是打心底里不同意的,可是父亲却认为这很好,因为家里人终于肯跟他握手言和了,最后母亲妥协了。母亲虽然爱着父亲,却不能管着父亲,什么事都不能让父亲能够跟她说说意见和建议,父亲总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做事。如果父亲当初肯在房子的事上听母亲说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不会发生后来这所有的不幸。
一九八三年,房子建好了,人也住到了一起了,可是结果是不欢而散,只住了不到一年,我父亲和他妹妹大吵了一架,事情缘于他妹妹向来看我母亲不顺眼,挑剔我母亲这样又挑剔我母亲那样,而我母亲呢,因为从小到大在自己家里也是受宠的人,没有受过什么别人给的委屈,性格不会讨人欢心,所以终是不能忍气呑声,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最后大家都受不小了,于是一拍两散。但父母却搬出了自己花钱起的房子,让不安好心的妹妹捡了个大便宜,据说,当时是父亲不愿意去争那房子,说自己还有钱不求这房子,所以索性自己搬走了,把房子拱手给了别人。
再一次与家人闹翻,父母已经觉得好累了。于是他们去了桂林附近的一个村子“大圩”,在那里包砖厂,那是他们婚后最平静的三年。
大圩的砖厂,是父母短暂的幸福天堂
父母一九八四年开始在大圩包砖厂,父亲任厂长,母亲当会计,男管女算的过上了平静的生活,母亲心灵手巧,为家人做着衣服,让旁人不住地羡慕着我父亲,而父亲是一个感情上专一的人,从来没有对我母亲以外的女人看上一眼,无论父亲出差到哪,有多么忙,都会牵挂着母亲,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记着买回来给母亲,多贵都不在乎,母亲工作之外的时间里也会跟父亲写写诗,想当年他们的情书可厚着呢,父亲与母亲都是文学爱好者,所以志趣相投得很。三年里,他们如胶似漆,快乐似神仙。我以为那是我们一家人永远的生活了,如果真是那样,该多好呀。
然而,世事难预料,好景永远不长。因为当地村子的问题,砖厂不再承包了,父亲的事业也就走到了尽头,于是一九八六年,父母又回到了桂林,依然没有房子住。只好租着别人的房子租,过一天是一天。那时候父亲的手头还有点余钱的,本可以好好地开个小商店过活的,可是父亲却听信了他一些狗肉朋友的建议去开当时最流行的画店,卖些古玩字画什么的,父亲不是专业人士,自己不识货,又没有什么客源,于是画店开了没有多久就关门了,投资的钱也等于丢到了漓江河连个泡都没有起。母亲在开画店的事上没有什么主见,也提不出什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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