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未婚同居
首先,这前提得是成年人或已离婚却还有意向选择结婚的人。不然就乱了。我坚信,选择未婚同居的人是很有思想和远见的。当然,这些得排除某些只为了寻求性或肉体上的凸凹而进行的同居,因为在他们想来,现在正待年轻,
首先,这前提得是成年人或已离婚却还有意向选择结婚的人。不然就乱了。我坚信,选择未婚同居的人是很有思想和远见的。当然,这些得排除某些只为了寻求性或肉体上的凸凹而进行的同居,因为在他们想来,现在正待年轻,大好时光,精力旺盛,正需凸凹式的日子,不然到老大时徒伤悲空守独床孤枕难眠,即使有也是心有而力不足。但话又说回,这类人估计一开始在他心底还真没有想过以后跟她或他结婚的,只是揣着玩一玩性福一下的心。
我对只揣着性福心态的人带有疑惑,想,既然男的想法没有涉及到以后真正在一起,而他在为了追求某个女孩到上床这段时间浪费的人民币不知多少,就算一两天搞定,到上床也要有上百的开房费啊!为什么他不直接去找个失足妇女寻求刺激,这样玩既不腻,又玩法罕见动作新奇,事后,无需哪一方忍泪割爱,只要留下几张毛泽东就可以昂首挺胸阔步走出房间,这样的结局双方心满意足,好聚好散。为什么不这样了?最后我只能自我安慰嘲笑道:这样可能会患性病。
现在,不说异类,只说寻常。
当然,两人如果都选择了同居,那么至少在心里都考虑到了以后,同时,我觉得选择同居了两人从开始恋爱到同居在也有那么一段时间了,同居这样就很正常。结婚就不能操之过急,没有同居怎谈结婚?
我们设想是男追女。要知道,男孩在追某个女孩时,不管是失手还是得手,只要在结婚之前,男孩总是对心仪对象是百倍的关心千倍的呵护,把自己平常一切的暴力和脾气都暂时搁下隐藏,等待结婚后再度爆发。如果两人没有经历同居而草率结婚,那么日后不离婚生活也会痛苦不堪形同地狱。这也许就是很多人恋爱很投机,婚后想投河。
同居确实是一种很奇怪方式,它能使双方缺点暴露无遗,不过也得说,同居时间需要一两年。人常说:结婚有个什么七年之痒。止住了痒就得以继续存活鸳鸯续谱,止不住就得破裂一哄而散。如果这时候离婚,可能就牵连到很多方面的责任,尤其是拥有小孩以后,要离不能,不离不行。这样日后生活何来两个‘幸性’福?所以说,在结之前,需同居。这样既避免离婚时关于财产的纠纷和那几块钱的离婚手续费。我很叹服那些因为某种责任而只能日后忍受煎熬凑合着一起过日子的人,日后可有几十年的光阴啊!
可令我郁闷的是,同居后,要是哪一方的毛病对方无法忍受,但对方却很优秀,使哪一方不能真的离开对方,而对方却要求分手。那哪一方就只能改掉自己身上的瑕疵,要不然,也是好居好散。换一个角度想,他们还没有结婚,于己于日后散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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